根据《南京邮电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0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
招生总计划
(含推免及士兵计划)
推免生
退役士兵计划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13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55
1
085800
能源动力
45
1
1
085400
电子信息
90
1
1
085400
电子信息(非全日制)
26
1
合计
229
我院电子信息(非全日制)接受调剂,调剂和复试办法见学院网站后期公告。 三、复试安排 具体安排请见学院新全讯2网主页上公布的《自动化学院人工智能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须知》。 四、录取的基本要求 在复试工作中,我院将诚信考核作为重要环节。在笔试考试中作弊或违纪者将立刻终止考试,取消复试资格;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并通报考生单位。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2.录取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低于3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电子信息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时按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分别按招生计划录取。 4.录取顺序: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严格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样分数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750分。 (2)在国家调剂报名系统中填报电子信息(非全日制)专业调剂意向并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按照招生计划缺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 复试成绩。 (3)如仍有缺额,我院将继续接受考生调剂,请关注学院新全讯2网的公告。 五、复试监督及其他 1.如考生在复试过程中有突发状况或疑问可拨打电话寻求帮助。 研招办咨询电话:025-83492350;邮箱:yzb@njupt.edu.cn。 纪委监察处电话:025-85866330;邮箱:jbxx@njupt.edu.cn。 自动化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办公室电话:025-85866506;邮箱:zdh@njupt.edu.cn。 2.非全日制学费、奖学金、住宿等事宜请查阅南京邮电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南京邮电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新全讯2网
列表
为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科学公正、规范透明,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及2018年江苏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 1、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 2、研究生院根据教育厅下达的2018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考生的初试成绩,提出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公布;同时根据社会需求、学科发展、师资力量、生源情况等因素下达各学院招生指标数。 3、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分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副书记应担任副组长),根据本办法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确定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对外公布。 4、所有拟录取的硕士生均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章并报学校招生委员会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向考生公布。经教育部审定后,我校向政审、体检合格且材料齐全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二、复试工作 1、复试要求 各招生学院严格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组织复试,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1)招生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包括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形式、复试程序、笔试要求、综合面试要求、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要求、调剂录取办法和综合成绩的组成及权重等。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由招生学院于复试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2)接收调剂生复试的学院,应在实施细则中明确接收调剂专业、要求和调剂程序,在复试前将拟调剂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批准后由招生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未经研究生院同意,一律不准自行通知考生来校复试。 (3)各招生学院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复试前,各招生学院须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应届生)、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向研究生院提供服役部队签发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4)各招生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统一进行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复试小组原则上至少由5名教师组成,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本学院复试。复试小组应根据学科特点,认真研究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的内容、方式和方法,事先制定考核的要求及评分规则等,对每位考生的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打分,要有现场记录和签字并妥善保存。复试阶段材料各学院应至少保留三年,未录取的考生材料保存一年。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一年。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须及时向所有复试考生公布复试结果。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有专人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解释,复试实施细则中须公布申诉电话和邮箱。 2、复试形式和内容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2)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均由各学院负责组织。 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5小时。笔试的命题、制卷、试卷封装、阅卷等环节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 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50分。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等进行测试。各学院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相应的复试形式并制定相应的细则。每个考生的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研究生院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巡察。 (3)同等学力加试: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严格复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且与初试、复试科目不同。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3、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50分),为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50分)之和。 各招生学院可对复试笔试成绩设定合格线。面试成绩小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小于3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之和,复试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30%~50%。学院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 4、破格复试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三、调剂工作 1、调剂原则 (1)原则上学院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专业可接收调剂。 (2)非全日制专业原则上优先接受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同专业的调剂考生。 (3)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4)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6)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学院须在复试前将调剂考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考生复试,并尽早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复试通知。 2、调剂要求及办法 学院应确定并公布本学院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联系咨询电话。 3、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调剂工作。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大学生士兵计划初试成绩要求。 四、录取工作 1、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考生综合成绩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硕士研究生录取时按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分别按各自招生计划录取。 3、各招生学院对本学院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的档案政审工作由各学院党委负责。 4、学校与定向培养研究生签订相关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5、我校除支教生、国防生以外,原则上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招生学院当年的招生计划。 6、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7、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8、按规定在我校网站公示录取考生名单,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9、各招生学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荐免试生)按录取专业确定导师。导师根据本人招生人数限额和拟录取考生的志愿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研究方向,完成师生互选工作。 五、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 1、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2、各招生学院要进一步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加强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加强对复试导师的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 3、各招生学院应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及时答复和解释。 4、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录取过程,进行监督。研究生院组织巡视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研招办咨询电话:025-83492350025-83492086;邮箱:yzb@njupt.edu.cn 纪委监察处电话:025-85866330;邮箱:jbxx@njupt.edu.cn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2017年南京邮电大学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等15个学院将继续在工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四个学科及工程、应用统计、工商管理、会计等专业学位门类的42个硕士招生专业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见附件1);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将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待教育部下达相关政策后,我办将及时更新发布新的招生目录。同时,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将继续接收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光电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自动化学院、物联网学院和信息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将在14个博士生招生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手机网站南京邮电大学研招网将及时发布与更新相关的招生政策办法和具体的招生咨询活动安排,请广大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3492350邮箱:yzb@njupt.edu.cn,欢迎来电或邮件咨询。
【22教育免费课:考研择校技巧分享】
各位考生: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即将截止,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1.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南京邮电大学(3226)报考点网报公告》的报考点要求,结合自身情况,确认报考点准确无误。 2.因报错报考点导致不能参加网上确认和考试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若有选错,务必在网报时间截止之前修改或重新填报信息。 3.我校报考点只对网报时选择南京邮电大学(3226)为报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信息进行审核。 4.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我校部分学院(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学力码xlm为3-本科结业,4-高职高专),请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详细查看《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备注信息,确认该学院(专业)是否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否则将不予准考。 6.报名系统显示考生未通过在线校验,考生应认真检查所有报名信息是否填写正确,查明原因。未通过在线校验的考生,参加确认时,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根据学历(或学籍)未通过在线验证的原因,可参考《关于在网报阶段校验报错考生的提示》(附件)处理。 7.请考生务必在研招网规定的报名截止之日(10月31日22:00)完成网报,及时查看站内消息,修改报名信息,并准备进行网上确认工作。网上确认通道、具体要求及相关安排见我校研招网后续网上信息确认公告。 8.凡在报考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9.今年我校报考点考场将安排在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请考生提前做好交通、住宿及就餐等准备事宜。 10.联系电话:025-83492350。工作时间内,接受考生关于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的咨询。 附件: 关于在网报阶段校验报错考生的提示.docx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27日
据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消息,2020年南京邮电大学自动化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硕士研究生第三批调剂复试名单已经发布,详情如下:
序号
准考证号
姓名
科目一
科目二
科目三
科目四
初试总分
调剂学院
调剂专业代码
调剂专业
学习方式
1
102840213219970
赵*贺
59
68
100
92
319
自动化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2)非全日制
2
103370210006406
徐*超
74
68
82
79
303
自动化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2)非全日制
3
100010000173183
李*明
69
72
74
86
301
自动化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2)非全日制
4
102880500014621
王*禹
68
57
94
77
296
自动化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2)非全日制
5
102840213213124
陈*
78
65
62
88
293
自动化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2)非全日制
请以上考生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njupt.edu.cn/(硕士考生登录)缴费。
南京邮电大学是以工学为主体,以电子信息为特色,理、工、经、管、文、教、艺、法等多学科相互交融,博士后、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一、招生专业 2020年我校在16个学院38个硕士生招生专业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详见《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点设置 考生选择报考点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南京地区报考我校考生报考点为:3208南京师范大学 三、关于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和准考证打印 1.网报。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仍实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间: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27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考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向报考点提供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到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开具相关证明,并交报考点核验。 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网上新全讯平台的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请勿重复缴费),收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2.确认。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于11月7日-10日到报考点采集本人图像和确认报考信息,并签订《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逾期(时)将不再办理,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 现场确认后,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供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将不予准考。 3.准考证。2020年教育部继续实行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研招网有关公告,于12月14日-23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时需要使用考生编号,请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 四、其他 1.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江苏省按每生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2.9月24日至27日,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高校将组织部分考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报名及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3.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五、特别提醒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任何时候不得修改,因考生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不能考试、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如考生仍有疑问,请拨打南京邮电大学研招咨询电话:025-83492350025-83492086。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9月22日
为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科学公正、规范透明,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及2016年江苏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 1、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 2、研究生院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16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考生的初试成绩,提出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要求,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公布;同时根据社会需求、学科发展、师资力量、生源情况等因素下达各学院招生指标数。 3、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分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副书记应担任副组长),根据本办法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及确定复试名单,报研究生招办审核后对外公布。 4、所有拟录取的硕士生均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章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向考生公布。经教育部审定后,我校向政审、体检合格且材料齐全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二、复试工作 1、复试要求: 各招生学院严格按工作细则规定组织复试,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1)招生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包括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时间、地点、形式、流程、复试要求、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要求、录取办法等。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和报考外校调剂生的学院、接收院内专业间调剂生的学院,应在细则中明确接收调剂专业、要求和调剂程序。招生学院应于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2)接收外校调剂生复试的学院,在复试前将拟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批准。未经研究生院同意,一律不准自行通知考生来校复试。 (3)各招生学院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复试前,各招生学院须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应届生)、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4)各招生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统一进行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复试小组原则上至少由5名教师组成,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本学院复试。复试小组应根据学科特点,认真研究面试的内容、方式和方法,事先制定考核的要求及评分规则等,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打分,要有现场记录和签字并妥善保存。复试阶段材料各学院应至少保留三年,未录取的考生材料保存一年。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一年。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须及时向所有复试考生公布复试结果。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有专人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解释,复试细则中须公布申诉电话和邮箱。 2、复试形式和内容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为120%左右,生源充足的学院,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2)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专业课,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5小时,专业课笔试原则上由研究生招办负责组织。笔试的命题、制卷、试卷封装、阅卷等环节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 面试: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50分。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主要是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等进行测试。综合面试和英语能力测试题目由各招生学院命制。各学院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相应的复试形式并制定相应的细则。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研究生院将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巡察。 (3)同等学力加试: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严格复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且与初试、复试科目不同。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3、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50分),为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50分)之和。 各招生学院可对复试笔试成绩设定合格线。面试成绩小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小于3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之和。学院按考生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之和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 4、破格复试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三、录取工作 1、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考生综合成绩(初试和复试成绩之和)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2、各招生学院对本学院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的档案政审工作由各学院党委负责。 3、学校与定向培养研究生签订相关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我校除支教生、国防生以外,原则上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招生学院当年的招生计划。 5、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6、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7、按规定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录取考生名单,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8、各招生学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荐免试生)按录取专业确定导师。导师根据本人招生人数限额和拟录取考生的志愿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研究方向,完成师生互选工作。四、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 1、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2、各招生学院要进一步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加强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加强对复试导师的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 3、各招生学院应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及时答复和解释。 4、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录取过程,进行监督。研究生院组织巡视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研招办咨询电话:025-83492350;邮箱:yzb@njupt.edu.cn 纪委监察处电话:025-85866330;邮箱:jbxx@njupt.edu.cn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
南京邮电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享有华夏it英才的摇篮之誉,欢迎报考南京邮电大学2019年研究生。 我校将于2018年6月2日(周六)上午9:00-12:00在仙林校区(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举办2019年研究生招生校内现场咨询会。届时,各招生学院就考生关心的问题接受现场咨询并举行招生宣讲会。 到场单位有研究生院、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自动化学院、信息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物联网学院、理学院、地理与生物信息学院、现代邮政学院、传媒与艺术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与人口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具体安排如下:
地点
时间
内容
鼎新大道
9:00-12:00
各学院现场咨询
教2-102
9:00-11:30
南京邮电大学各学院宣讲
欢迎广大考生现场咨询!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考生和涉考教师健康,我校决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安排在5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并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招生学院后续发布的通知。 一、查看复试名单 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已经公布,考生可在报考学院网站查看复试名单。我校不再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二、提交复试有关材料 5月13日前,考生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119.236.104:8080/ksxt/login.aspx)上传以下材料。 (一)资格审核材料 1.本人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两面)。 3.学历学籍证明 (1)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4)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已将材料寄给研招办的考生,无需再次提交)。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批准参加复试。 (二)复试材料 1.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下载打印后考生本人签名)。 2.大学学习成绩单(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或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3.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 4.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以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5.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个人陈述表(含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介绍)见附件2。 6.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两名副高职(含)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各一份。 7.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复试考生将以上材料准备完毕后,进行电子扫描,按文件类别和顺序命名,形成一个pdf文件(以准考证号 姓名命名)。扫描的pdf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三、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为保证远程复试顺利进行,考生须在5月13日前准备好参加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复试环境,复试前按报考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报考学院反映,做好沟通。 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 1.面试设备(主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配有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能清晰显示考生面部及双手图像。 2.面试环境监控设备(辅机位):1部智能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pad等(均须带有摄像头),从考生侧后方约45°位置拍摄,确保从身后完整清晰拍摄到考生上半身和主机位屏幕,复试过程须关闭音频。 3.网络要求:良好稳定的网络,确保有线网络、wi-fi、4g至少具备2种。 4.选择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复试房间,可视范围内不得放置学校和报考学院要求以外的物品,关闭与复试无关的电子设备。除考生本人外,复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在房内或进入房间。 5.如考生确有特殊情况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请及时联系报考学院(附件3:招生学院新全讯平台的联系方式)。 四、复试确认 5月10日-5月13日,请考生务必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确认以下信息: 1.确认复试科目:复试科目一经提交不得随意更改,将在网络远程复试中进行考核(尚未填报复试科目的考生,可登录系统补选复试科目)。 2.确认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复试考生须认真核对本人手机号码(将用于接收我校短信平台通知,必须确保手机联系畅通)和通讯地址(将用于接收录取通知书,必须确保本人能收到,预计7月寄发),如有错误请立即修改,并填写紧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用于考生本人手机无法联系之时备用)。 3.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复试:未在系统中确认复试的考生我校不予安排其复试考核。 如有无法进行复试系统确认的情况,请考生与研究生招办联系并说明情况(联系电话:025-83492350,邮箱:kaosheng_yzb@njupt.edu.cn)。 五、缴纳复试费 5月13日前,考生须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支付平台缴纳复试费(80元/生)。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六、体检 因疫情防控需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体检拟于9月新生报到时统一组织,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 七、复试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我校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诚信复试。 2.违规处理。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4.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主机位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辅机位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及考生上半身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见附图: 5.考生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不化浓妆,不戴饰品,头发不得遮挡面部,露出双耳。 6.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中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7.复试整个过程需遵守《南京邮电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4)。 附件: 附件1南京邮电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2-南京邮电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个人陈述表.docx 附件3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新全讯平台的联系方式.docx 附件4南京邮电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docx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达到相关学院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均有复试资格,我校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通知书。 请各位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看、填报复试信息及复试科目,并认真核对本人的通讯地址(用于后期接收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复试信息的考生,学院将为其指定复试科目。二、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我校拟定于3月19日(星期日)——3月25日(星期六)左右进行硕士研究生复试。 1、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光电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自动化学院、物联网学院、教育学一级学科复试时间如下: 3月19日上午11点前,参加复试的考生到相关学院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 3月19日下午,笔试。 3月20日--23日,综合面试、体检,具体安排详见学院公告。 信息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考生的复试时间及安排详见学院公告。 2、除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物联网学院和管理学院的复试地点在三牌楼校区外,其他各学院都在仙林校区进行。具体复试报到时间和详细地点见各学院公告。三、考生复试前必须完成的工作 1、网上选择复试科目 参加复试的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登陆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119.236.104:8080/ksxt/login.aspx),根据招生专业要求选择复试科目(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3月9日之前已在我校预调剂系统中报名的考生,由学院公布复试名单,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须登录调剂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202.119.236.104:8080/zsgl/fsgl/register.aspx)→申请修改→确认填写原报考专业及代码、复试科目(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调剂预报名系统开放时间:3月16日20:00起,3月17日17:00时止。 信息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的所有调剂考生直接与学院联系,确认复试科目。 2、网上支付复试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登陆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支付平台(网址:http://202.119.236.104:8080/zfgl/login.aspx)交纳100元人民币的复试体检费(其中80元为复试费,20元为体检费),从外校调剂复试考生的复试费根据学院要求直接交复试学院。未交纳复试体检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复试体检费的考生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我校不退回复试体检费。网络支付时间:3月16日20:00时起,3月17日17:00时止。(信息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复试考生的缴费截止时间按学院要求)四、资格审查要求 我校各学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严格资格审查、信息核对,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未经复试学院资格审查、信息核对的,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复试时须携带: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国防生提交由所在学校选培办签字盖章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国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8、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 另外,复试时,考生向复试专家组提供在校学习成绩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教务处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和报考专业)。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所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五、调剂办法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3月17日正式开通)中按要求填报调剂申请。我校将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并按时到我校参加复试。 (2)复试结束后,我校会将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标识,考生必须在限定时间(24小时)内回复确认,一经同意,不得更改。六、师生互选 我校将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拟定4月下旬进行师生双向选择。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新全讯平台的公告,按时登陆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选报导师。导师根据本人招生人数限额和拟录取考生的志愿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研究方向,完成师生互选工作。七、政审、调档 所有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将档案调入我校,录取为定向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具体政审、调档工作由学院组织。八、2017年招收非全日制专业考生学费、住宿等说明 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总计(元)
工程
3年
2.4万
工商管理硕士(mba)
3年
6万
会计硕士(mpacc)
3年
3万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时注册学籍。课程学习时间可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也可安排在周末。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享受奖助学金,特别优秀的可申请企业奖学金。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批后,可安排住宿,住宿地点为我校锁金村校区(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7号)。入学时应按时交纳住宿费。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6、档案管理与就业派遣 录取为非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需将档案调入我校。录取为非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按国家规定,采用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发派遣/报到证)。 附件:各学院新全讯平台的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研究生培养单位
联系人、联系电话
001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王老师,电话025-83492423
002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周老师,电话025-85866951,025-83492263
003
光电工程学院
卢老师,电话025-85866402,85866296
004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蔡老师,电话025-83492451,85866151
005
自动化学院
王老师,电话025-83535500,85866506
006
信息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薛老师,电话025-85866332,85866533
007
物联网学院
于老师,电话025-83535107
008
理学院
陈老师,电话025-85866171
010
传媒与艺术学院
刘老师,电话025-85866750
011
管理学院
张老师,电话025-85866106;王老师(mba\项目管理),电话025-83535027
012
经济学院
吕老师,电话025-85866860
0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老师,电话025-85866901
014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韩老师,电话025-85866902
015
外国语学院
刘老师,电话025-85866805
016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朱老师,电话025-85866373
- «
- 1
- ...